隐私政策
'NBNTV'(以下简称“公司”)重视您的信息,并制定了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并告知您信息的用途、使用方式以及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措施。本方针适用于公司运营的所有服务,包括多语言服务 global.nbntv.co.kr。
第 1 条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及收集方法
公司为了会员注册、提供服务、其他咨询等目的收集个人信息,此外在进行问卷调查或活动时,也可能为了进行集体统计分析或发放奖品而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但是,公司原则上不收集可能侵犯用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如种族及民族、思想及信仰、出生地及籍贯、政治倾向及犯罪记录等),如必须收集,则务必征得用户的预先同意。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所填写的信息也不会用于提供相关服务或事先告知会员的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个人信息收集内容如下:
必填项目
- 个人会员:姓名、登录ID、登录密码、e-mail、地址、个人资料照片
- 个人/法人企业:公司/机构名称(含英文)、事业者注册号、地址、电话号码、登录ID、登录密码、负责人姓名、负责人 e-mail
- 14岁以下个人会员:姓名、登录ID、登录密码、e-mail、地址、个人资料照片、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的姓名和 e-mail
选填项目
- 信用卡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信息等支付所需的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方法
- 官方网站
第 2 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
公司出于以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
- 服务提供相关的合同履行及服务费用结算:提供内容、发送账单、身份验证、物品配送、购买及费用支付、金融服务
- 会员管理:根据会员制服务进行身份确认、个人识别、防止不良会员非法使用及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确认加入意愿及年龄、在收集14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时确认法定代理人同意情况、处理投诉等民务处理、传递通知事项
- 服务指南等营销及广告:开发及特化新服务、根据人口统计学特征提供服务及投放广告、掌握访问频率、会员服务使用统计、传递活动等广告性信息
第 3 条 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公司在收集会员个人信息时会征得同意,并在公司内的会员注册流程中设置了用户条款及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个人信息收集同意程序。若会员勾选了【同意“用户条款及方针”】栏,即视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第 4 条 个人信息的使用现状
公司在“第2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所告知的范围内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未经用户事先同意,不会超出该范围使用,原则上也不会向外部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用户事先同意公开的情况
- 根据法律规定,或出于调查目的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收到调查机关要求的情况
第 5 条 个人信息向第三者提供及委托处理现状
个人信息处理委托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公司按如下方式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委托合同时规定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所需的必要事项。
- 委托业务:网站维护
- 委托范围:网站检查管理时可能包含的各种信息
- 委托期间:直至委托合同终止
- 受托方:ND Soft Co., Ltd.
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
未经客户同意,公司不会将客户的信息提供给第三者。今后若产生此类需求,将通知客户并在必要时征得事先同意。
第 6 条 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间
- 在服务使用者作为本公司会员持续使用服务期间,本公司将持续持有用户的个人信息并用于提供服务等。
- 服务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在收集及使用目的(包括问卷调查、活动等临时目的)达成,或使用者直接删除或退出会员时,将以无法恢复的方式予以销毁。
- 若出现用户滥用权利、恶意使用、权利侵害/名誉侵权纠纷及配合调查等请求时,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本公司自会员解除使用合同起1年内可以保管会员的个人信息。
根据公司内部方针持有信息的理由
- 保存依据:防止不良用户重新注册、名誉侵权等权利侵害纠纷及配合调查
- 保存期间:退出会员后1年
根据相关法令持有信息的理由
根据《商法》、《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等)》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有保存必要,公司将在相关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保管会员信息。在此情况下,公司仅将保管的信息用于其保存目的,保存期间如下:
- 关于合同或撤回申购等的记录:《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等)》(5年)
- 关于款项支付及货物供应等的记录:《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等)》(5年)
- 关于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的记录:《消费者保护法(电子商务等)》(3年)
- 关于身份验证的记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6个月)
- 关于访问的记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等相关法律》(3个月)
第 7 条 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会员可以随时查阅已登记的个人信息或进行更正,也可以请求退出会员。会员查阅及修改个人信息可通过登录网站后在“会员信息变更”中进行,除ID和姓名外,其他事项均可修改。若希望退出会员,可在网站内进行,由于所有登记信息将被销毁,请慎重考虑退出。此外,退出后可能会受到重新注册的限制。
销毁程序
- 用户为会员注册等目的输入的信息,在目的达成后将被移至单独的数据库(纸质文件则移至单独的文件柜),并根据内部方针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信息保护事由保存一定期间后予以销毁。
- 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该个人信息不会用于持有以外的其他目的。
销毁方法
- 打印在纸上的个人信息通过碎纸机粉碎或焚烧的方式进行销毁。
-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使用无法恢复记录的技术方法进行删除。
第 8 条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其行使方法
- 用户及法定代理人可以随时查询或修改已登记的自身或该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也可以请求注销会员。
- 若要查询或修改用户或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请点击“修改会员信息”;若要注销会员,请点击“退出会员”,通过身份验证程序后即可直接进行查阅、更正或退出。或者,您也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我们将毫不延迟地采取措施。
- 若用户请求更正个人信息的错误,在完成更正前,我们将不使用或不提供该个人信息。此外,若已将错误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者,我们将毫不延迟地将更正处理结果通知第三者,以确保完成更正。
- 公司根据用户或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按照“个人信息的持有及使用期间”所载明的规定处理已注销或已删除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其无法用于其他用途。用户作为信息主体,可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查阅、更正、删除或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
- 公司将在10日内就相关事项通知公司的措施,个人信息的查阅、更正、删除、停止处理的要求请向公司提交。
第 9 条 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安装、运营及拒绝相关事项
- Cookie(Cookie)是HTTP服务器向用户浏览器发送的小型数据文件,会存储在会员的计算机中。公司利用此类Cookie获取会员的浏览器类型或服务使用模式,并基于此类Cookie信息为会员提供有用且更便捷的定制化服务。
- 会员拥有对Cookie的选择权。通过在网络浏览器中进行选项选择,您可以允许所有Cookie,或在每次Cookie存储时进行确认,或拒绝所有Cookie的存储。但若拒绝存储Cookie,则无法使用需要登录的公司所有服务。
第 10 条 为保护个人信息而采取的技术及管理措施
会员的个人信息通过密码进行保护。会员账户的密码仅本人知晓,个人信息的确认及变更也仅限知晓密码的本人进行。因此,不应将密码告知任何人。此外,建议在完成操作后退出登录并关闭网络浏览器。特别是与他人共用计算机或在公共场所使用时,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知晓,此类程序更为必要。对于因用户疏忽或互联网问题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公司不承担责任。
公司正采取如下技术及管理措施来保护个人信息:
- 为防止黑客攻击,正全力维护防火墙及安全系统。
- 在传输个人信息时,安装SSL安全服务器证书以保护信息。
- 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限制在相关业务执行人员及执行业务时必须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防止其他员工访问。
- 对于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定期及不定期开展培训。
- 维持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 在打印及复印个人信息时实施保护措施。
第 11 条 儿童的个人信息
- 公司原则上不收集14岁以下儿童的个人信息。但在特殊情况下,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可以收集儿童的个人信息。
- 公司正竭尽全力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然而,除了这些努力之外,会员本人也应注意不要让密码等信息泄露给第三者。特别是请务必留意,不要通过在公共场所安装的PC泄露密码等信息。
- 在任何情况下,公司都不会通过电话或E-mail询问用户的密码。因此,请务必仅限本人使用ID和密码,并建议经常更换密码。公司虽竭尽全力保护个人信息,但对于并非因会员个人失误或公司过失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 12 条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若对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有意见,请发送邮件,我们将立即受理并告知处理结果。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如下: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Ban Jae-dong
- 电话号码:070-4252-5497
- E-mail: msn06s@nbntv.co.kr
若需针对其他个人信息侵权行为进行举报或咨询,请联系以下机构:
-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privacy.kisa.or.kr / 拨打 118(无需区号)
-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团:www.spo.go.kr / 拨打 1301(无需区号)
- 警察厅网络恐怖应对中心:cyberbureau.police.go.kr / 拨打 182(无需区号)
第 13 条 附则
若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发生修改或变更,将至少提前7天通过网站公告进行告知。
-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施行日期:2025-05-08